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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溪周某緩刑期間復吸毒收監入獄 作者: 章 聰 文章來源:績溪視窗 點擊數: 9565 更新時間:2016/9/29 7:30:22
近日,績溪縣檢察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等規定,依法履行刑事執行檢察監督,建議司法局向縣法院提出撤銷周某緩刑,該意見被司法局采納。9月22日,績溪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撤銷社區矯正服刑人員周某緩刑裁定,將其收監。 2016年7月28日,績溪縣人民法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附加罰金人民幣二萬元。緩刑期間,績溪縣社區矯正中心依法對周某實行社區矯正,周某本應遵守緩刑期間的各項規定,認識自己的錯誤,洗心革面。然而周某不但經常夜不歸宿,不接聽定位手機,逃避執行機關監督,甚至無視法律規定吸食毒品。2016年8月23日凌晨,周某兩次以燙吸方式吸食冰毒,違反有關法律規定,情節嚴重。同年8月25日被績溪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十二日并處罰款一千九百元的處罰。 周某本是年華,觸碰法律底線,任性妄為,不服勸告監管,緩刑吸毒,重新收監入獄。周某追悔莫及,奈何為時已晚。(章 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