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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這兩份黨內重磅文件不可不讀 作者: 文章來源:東方網 點擊數: 9081 更新時間:2016/11/3 18:22:56
千呼萬喚始出來,在黨的全會閉幕后,相關文件的出臺總是輿論關注的重中之重。按照十八大以來的慣例,人們可以期待的不只是文件,習近平向全會作的說明,也會第一時間出爐。 即便早有準備,拿到兩份文件以及一份說明后,我等還是倒吸一口氣。《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13600多字;《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6800多字;習近平關于兩份文件的《說明》,7900多字。 然,從頭至尾讀完,這近三萬字并無一句廢話。讀完并不容易,時間就是生命,省下讀者諸位的時間,是件善莫大焉的事。我們這家時政解讀30年老店,精心為這圓滿閉幕的六中全會,總結出了六條不可不讀之理。 位階僅次于黨章 六中全會公布的文件,無疑具有重要意義。但其分量有多重? 在習近平長達7900字的《說明》中,有不少極為精要的概括。其中對于《準則》,他在最后一段中專門做了說明——“在黨內法規體系中位階比較高,僅次于黨章”。 這涉及到黨內制度的位階排序,自高到低分別是黨章、準則、條例、規則和規定。黨章自不必說,準則在中共的制度中數量也非常至少。島叔印象中,一下子能說得上來的,無非就是《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去年剛修訂)。 一切皆有來由,習總特意強調準則的位階高,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體現的是六中全會的重要性之高。因為正是在這次全會上,時隔36年推出了《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 他也明確解釋了,為何沒有“搞成條例那樣的體例”。那種體例是什么?針對性強,講究標準,講究實際操作性,事無巨細的將相關領域全覆蓋,但凡需要即可查閱到明確規定。而偏偏,習總說,這次的準則,是一個思想性、政治性、綜合性很強的文件。體例不搭。所以習總在《說明》的最后,專門解釋說,“現在的準則稿同1980年準則風格是一致的”。 這是一種什么風格?讀完近1.4萬字的準則后,幾個核心感受。 一是文風非常犀利。比如在總結黨內政治生活中的問題時,光是“主義”一口氣說了10個,幾乎窮盡了可以想到的方面。 二是用詞非常直接。隨便找幾個例子大家感受一下,態度曖昧、沒有態度、明哲保身、當老好人、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諛奉承、野心家、陰謀家……簡單說,這幾年中央巡視組用過的詞,里面幾乎都能找到。而這是非常嚴肅的準則,不是巡視通報。 三是上下一以貫之。從頭讀到尾,感覺像讀完一整篇文章,而不是一個法規,既有起承轉合,也有嚴密邏輯,還有不少金句。 四是筆鋒常帶感情。我們讀到的準則,不是一個平淡的文件,而是對“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有許多方面痛心疾首,有許多期待躍然紙上的。 扎緊制度籠子 六千字的《黨內監督條例》,像是法條一樣,完全可以“照章辦事”“對號入座”。 修訂后的條例,列出了黨內監督的八方面內容:1、遵守黨章黨規、模范遵守憲法法律的情況;2、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情況;3、堅持民主集中制、嚴肅黨內生活等情況;4、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情況;5、落實八項規定精神的情況;6、堅持黨的干部標準、執行干部選拔任用規定情況;7、廉潔自律情況;8、完成黨中央和上級部署任務的情況。 換句話說,有這幾方面的內容在,無論是上級督查下級、同級監督抑或是黨外監督,都有了具體的抓手,可以照此對應,操作性極強。用習近平在《說明》中的話來講,這就是為了解決“黨內監督制度不健全、覆蓋不到位、責任不明晰、執行不力”等問題。 相較于03年版的黨內監督條例,新版的監督內容規定得更具體,而且專門添加了“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這兩條,對應的現實問題一目了然。之前的03版《條例》“由中央紀委商中央組織部解釋”,這一次則明確規定,“由中央紀委負責解釋”,主體更明確。 事實上,十八大之后一系列黨內規章制度的修訂,已經在逐漸完善從嚴治黨的制度籠子。在執紀方面,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問責條例》《巡視工作條例》;在重大問題方面,有《黨組工作條例》《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條例》;《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則事無巨細地在培訓、差旅、餐飲、辦公面積等方面,將八項規定、反四風制度化。 36年前后對比 眾所周知,上一次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還要追溯到1980年。無論從作用還是文風上,2016版都對1980版有著明顯的繼承。 所以為何,需要有新版?原因極簡,形勢變了。甚至前后兩個版本的標題,后者也只比前者多了四個字:新形勢下。 很容易理解這種形勢的變化,1980版誕生的年代,中國剛經歷過文革,改革開放也剛剛起步,要解決的問題具有鮮明的時代特色,這一點甚至從目錄中就能看出來—— 堅持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堅持集體領導,反對個人專斷;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堅持黨性,根絕派性;要講真話,言行一致;發揚黨內民主,正確對待不同意見;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選舉要充分體現選舉人的意志;同錯誤傾向和壞人壞事作斗爭;正確對待犯錯誤的同志;接受黨和群眾的監督,不準搞特權;努力學習,做到又紅又專。 到了2016版,目錄則變成了—— 堅定理想信念;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嚴明黨的政治紀律;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發揚黨內民主和保障黨員權利;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保持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 與許多原則一樣,黨內生活準則也有諸多不變之處。比如1980版,第六章“發揚黨內民主,正確對待不同意見”和第七章“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明顯繼承到了2016版第七章“發揚黨內民主和保障黨員權利”中。再比如,“禁止給領導人祝壽、送禮、發致敬函電”的規定,前后一以貫之,絲毫未變。 妙處恰在變化之中,因為它們直指中共如今面臨的真問題與新問題,這是時間流轉中,執政黨不得不去面臨的考驗。 習近平明確提出了“亟待解決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在一些黨員、干部包括高級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堅定、對黨不忠誠、紀律松弛、脫離群眾、獨斷專行、弄虛作假、庸懶無為,個人主義、分散主義、自由主義、好人主義、宗派主義、山頭主義、拜金主義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問題突出,任人唯親、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現象屢禁不止,濫用權力、貪污受賄、腐化墮落、違法亂紀等現象滋生蔓延。 熟悉中國政治的人一眼即知,這其中提到的每一個方面,都能在過去幾年的執紀過程中,找到對應之人。而十八大以來,無論巡視、督查,還是反四風、八項規定等,目的都非常明確,那就是找出這些問題。 是時候對問題做個總結了。36年后重新交出的準則,正是對這些問題的回應。 高級干部 做事要牽牛鼻子,從嚴治黨要抓“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高級干部,則是“關鍵中的關鍵”。兩份文件中的“高級干部”,指的是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的成員。 用意是很清楚的。在指出了黨員干部中存在一連串問題之后,習近平專門點出,“特別是高級干部中極少數人政治野心膨脹、權欲熏心,搞陽奉陰違、結黨營私、團團伙伙、拉幫結派、謀取權位等政治陰謀活動”,并且點了周、薄、郭、徐、令等人的名字,指出“這些問題嚴重侵蝕黨的思想道德基礎,嚴重破壞黨的團結和集中統一,嚴重損害黨內政治生態和黨的形象,嚴重影響黨和人民事業發展”。 確實,如果“今天好同志、明天階下囚”的情況沒有改變,尤其是這些高級干部的問題不解決,從嚴治黨就遠稱不上做到了極致。 因此,《準則》和《條例》都有對高級干部的單獨規定。《準則》自不必說,每一部分都強調了高級干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是原則性的規定;《條例》則更具體。 比如,“對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就有單獨一章,用習近平的話說,這“是對現行條例的突破”。這一章規定了中央政治局要每年開民主生活會,定期聽取各種監督、巡視報告,并且要帶頭向中央報告個人事項、帶頭樹立良好家風等;同時,“條例沒有對中央部委和地方黨委制定實施細則作出授權規定,體現全黨必須一體執行,防止搞變通、打折扣。” 黨內制度的程序感 有心人可知,每次習近平都會向黨的全會作出說明,并在全會閉幕后公布說明全文。這早已被外界視作中國政治公開化、透明化的重要一步。 習近平的說明都有相對固定的結構,無論分三還是四部分,他都會專門解釋文件起草的背景和過程。此舉絕非偶然。甚至在說明中,有60%的篇幅都在解釋這個過程。 從習總的說明中可知,大概過程是這樣的。2014年1月,習近平在給劉云山、王岐山同志的批示中提出思路;同一年,工作小組進行調研,形成初步成果;2016年3月1日,文件起草工作正式啟動;8月初,文件征求意見稿下發給各方;在收集意見后,修改、定稿。 這其中,還包括了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召開3次會議、中央政治局召開2次會議分別審議文件稿,以及各地區各部門各方面對包括《條例》在內的兩個文件的1955條修改意見。 習總為何如此重視程序?不妨宕開一筆,談談我們在起草文件中,程序的意義。 島叔此前曾專門就政府工作報告,對起草者進行過采訪。一個中國式的文件出爐,外界看似干燥、乏味的語言背后,其實是字斟句酌,每一句都反復推敲。這是因為在上升為國家意志后,每一句都可能延伸成地方施政的原則。是以,每年全國兩會,提交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報告草案,與總理最后念出的版本間,有著細微而重大的差異。 一份黨內制度中少見的準則,和時隔十幾年修訂的黨內監督條例,對程序感的要求只會更多。而這背后,是中共實實在在在發現問題、并且一步步推動問題的解決。 落實和執行 無論是準則還是條例,制定出來就是為了執行的。現有的一個優勢在于,這些制度都不是拍腦袋想出來的,而是此前經過了長期的從嚴治黨實踐之后,在實踐基礎上提煉和固化的。以前一些探索性的行為,現在更有章可循;制度提出的更高要求,也可以在實踐中繼續強化。 今天另外一則有意味的新聞在于,第十一輪中央巡視正式開始,同時對北京、重慶、廣西、甘肅展開“回頭看”。王岐山出席的這次部署會議指出,這一次巡視,是六中全會后的“再出發”;“制定《準則》、修訂《條例》體現了實踐探索在前、總結提煉在后”。這幾乎可以看作是對六中全會、對這兩個文件的最新“學習體會”。 畢竟,從嚴治黨從來就沒有休止符,而是“永遠在路上”。制度籠子扎緊了,剩下的就要8800萬黨員全都動起來了。過去幾年的實踐已經證明,在這個命題上,沒有禁區、沒有例外、沒有法外之地;未來,這種趨勢只會加強,不會削弱,這是一個不可逆的歷史過程。要想跳出“歷史周期律”,這也是必須走的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