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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擺攤位還拒罰 狀告小販被執行 作者: 程本慧 文章來源:績溪縣人民法院 點擊數: 9163 更新時間:2017/11/13 11:52:57
亂擺攤位還拒罰 狀告小販被執行 公民應當自覺遵守社會管理秩序,營造和維護清潔、有序、優美的城市環境。近來,姜某等人未經批準擅自在績溪縣城道路兩側擺攤設點,該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上述行為進行依法查處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并向績溪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姜某等人未獲相關部門批準在績溪縣轄區范圍內城市道路兩側擺攤經營水果、肉鋪,對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和交通安全造成影響,與文明縣城的主題創建相違背。該縣城管局對上述行為人的違法經營行為進行立案查處,責令其限期整改但未落實到位,故對他們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姜某等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繳納罰款,縣城管局遂向法院依法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經審查認為,城管局負責轄區范圍內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促進城市文明建設。姜某等人的行為違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故本院對績溪縣城管局作出的處罰決定書依法決定準予強制執行。(程本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