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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溪法院法官“一對一”指導調解息糾紛 作者: 程紅云 文章來源:績溪視窗 點擊數: 9164 更新時間:2017/11/30 10:37:26
績溪法院法官“一對一”指導調解息糾紛
7月31日,績溪縣長安鎮浩寨村村民江某與魏某因宅基地使用權發生糾紛,在爭議過程中,江某一怒之下毀壞魏某家中的家具和電瓶車等物件,雙方發生拖拉推搡等肢體接觸過程中導致魏某及其在場親屬程某受傷入院治療。事件發生后,在當地公安派出所和村民委員會的調處下,江某支付了魏某和程某的住院費6000余元,但因其他經濟損失賠償問題雙方沒有達成協議,魏某與程某拒絕出院。鎮村兩級領導干部非常重視這起糾紛的妥善處理,故及時將該案移交長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處。 調解員胡大才同志接手這起糾紛后,雙方在損失賠償方面意見分歧依然較大,因糾紛雙方各抒己見且互不相讓,而調解員胡大才同志也感覺自己對損害賠償方面的法律規定理解不夠,為打破調解僵局,胡大才同志按照縣司法局與縣人民法院關于訴調對接“一對一”工作指導實施意見,及時聯絡了績溪法院民一庭程紅云庭長。胡大才同志趕至法院,向程庭長介紹了案件的詳細案情,程庭長就《侵權責任法》對損害賠償方面的相關規定,賠償項目的計算依據、標準及審判實踐中的一些通常做法與胡大才進行交流指導后胡大才同志對該案的調解逐漸在心中形成了一個成熟的調解意向。 胡大才同志回村后,及時召集雙方當事人再次進行調解。胡大才對雙方各自堅持的賠償金額是否符合法律規定進行細致分析,再從情、理兩方面進行疏導,雙方當事人經反復權衡后,最終達成調解協議并及時履行完畢。 一起較為復雜的民事糾紛,就這樣在法官的指導和人民調解員的不懈努力下得到了妥善的化解。(程紅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