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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溪潘某借道超車釀事故被判刑 作者: 何德慧 文章來源:績溪視窗 點擊數: 9260 更新時間:2018/7/23 11:12:58
績溪潘某借道超車釀事故被判刑
有駕駛經驗的人都知道,機動車在不影響其他車輛行駛時,可以借道或變道行駛,但如果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一旦出事就悔恨終生。日前,潘某因借道超速行駛,釀成交通事故,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潘某有期徒刑八個月。2018年1月24日,潘某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沿217省道自南向北行駛至34KM+720M處,發現前車中型普通客車停車上客,潘某遂將車頭左轉駛入對向車道準備超車,在未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也未降低行駛速度的情況下,直接與相對方向徐某所駕駛的三輪汽車相撞,導致徐某當場死亡、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經績溪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認定,潘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案發后,潘某主動報警并在現場等候處理,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害人家屬收到其賠償款人民幣30000元。同時,肇事車輛向中國平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購買了強制險和商業險,其中第三者責任險限額100000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潘某違反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法規,致一人死亡且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潘某交通肇事后主動報警并在現場等候處理,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其交通肇事后已賠償部分損失,且肇事車輛向平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購買了強制險和商業險,被害人在經濟上能夠得到賠償,酌情可以從輕處罰。法院綜合各種量刑情節,依法作出前述一審判決。(何德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