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績溪視窗 > 文章詳情
住宿不慎摔傷 酒店擔責三成 作者: 楊美華 文章來源:績溪視窗 點擊數: 9053 更新時間:2018/9/13 9:53:55
住宿不慎摔傷 酒店擔責三成
外出辦事或者旅游,住酒店似乎是必不可少的事。如果在酒店發生意外傷害,可以向酒店主張賠償嗎?近日,一女子因在酒店摔傷起訴至法院后,法院判決酒店承擔30%的賠償責任。2017年8月1日,常州的陳女士來到績溪,入住某酒店。當日傍晚,陳女士在衛生間洗完澡,出淋浴間后穿一次性棉質拖鞋在衛生間滑倒受傷。事故 發生后,酒店工作人員及時將其送至績溪縣中醫院緊急治療。次日,陳女士轉院至南京醫科大學附屬常州二院,經診斷,陳女士右髖臼骨折,右橈骨遠端骨折,高血壓病,在該院行右髖臼骨折切開復位內固定術,住院治療14天,陳女士自行支付醫療費7723.76元。 2018年3月16日經鑒定,陳女士構成一處九級傷殘,一處十級傷殘。 2018年7月,陳女士將酒店告上法院,她認為酒店應該負有安全保障義務,要求判令酒店賠償她治療費、護理費、后續醫療費等各項費用,共計182180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陳女士入住時,酒店在衛生間配有防滑地巾,淋浴間玻璃墻壁的明顯處設有防滑警示標志,淋浴間玻璃門正反雙向均設有扶手,衛生間地面是具有些許防滑功能的小波紋瓷磚,酒店已經盡到了一定的安全保障義務,但衛生間在淋浴后地面潮濕,使用棉質拖鞋容易滑倒,而其未配置具備防滑功能的拖鞋,增加衛生間安全系數,故對陳女士的摔傷應當承擔一定責任。而陳女士作為成年人,對一次性棉質拖鞋不具備防滑功能應有認知能力,且其在洗澡完成后,走出淋浴間滑倒受傷,此時,陳女士應當合理使用防滑地巾,但因自身疏忽大意摔倒受傷,對本次事故應當負主要責任。 綜上,鑒于雙方對本次事故均存在過錯,本院酌定績溪某酒店承擔30%的賠償責任。陳女士的實際損失合計為259437.16元,績溪某酒店承擔賠償責任的30%,即77831.15元,其余損失原告自行承擔,駁回陳女士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生效后,雙方均服判履行。 法官提醒,酒店對入住消費者應履行安全保障義務,而外出旅行的朋友,入住酒店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小心謹慎,切莫因旅途勞頓疏忽大意行事,致傷致損均得不償失。(楊美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