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績溪視窗 > 文章詳情
績溪某醫院手術失誤致人傷殘賠償25萬余元 作者: 潘正盛 文章來源:績溪視窗 點擊數: 9658 更新時間:2018/9/17 14:55:51
績溪某醫院手術失誤致人傷殘賠償25萬余元
近日,績溪法院審結一起醫療糾紛案,判決被告績溪某醫院賠償原告章某各項損失共計25萬余元。2016年9月24日,章某因右上腹不適到績溪某醫院就診,經檢查被診斷為膽囊炎及膽囊結石,并于當日辦理了住院手續。9月26日下午,章某被進行全身麻醉后,實施腹腔鏡膽囊切除術。住院觀察期間,章某出現腹腔積液和膽汁瘺,當日轉院至黃山市人民醫院治療。經檢查和治療,章某病情被診斷為膽道梗阻、膽汁性腹膜炎和LC術后。章某被實施全麻行“剖腹探查,膽腸內引流術”,術中所見肝總管局部鈦夾夾閉,夾閉段膽管壞死,近肝臟端膽管漿膜層破損,于是再次手術治療。 經鑒定,醫院存在手術環節中手術操作不當的錯誤,該錯誤與被鑒定人章某損害后果存在直接因果關系,參與度擬為96%-100%。章某的傷情被評定為八級傷殘。章某要求醫院賠償其各項損失共計255412.33元,因與醫院協商未果,章某訴至法院。 2018年7月30日,法院經審理認為,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法院一審判決醫院賠償章某各項損失共計253167.83元。判決生效后,雙方均服從判決。(潘正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