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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駕車 該罰 作者: 楊美華 文章來源:績溪視窗 點擊數: 8997 更新時間:2018/10/10 13:03:45
醉酒駕車 該罰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應當是所有駕駛員牢記在心的警言,然而小型客車司機唐某卻心存僥幸,酒后駕駛機動車造成他人財產損失。近日,績溪法院一審以危險駕駛罪判處唐某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2018年4月19日晚6時許,唐某與親戚在其岳父家吃飯,席間唐某喝了二兩左右白酒,晚8時許,唐某便獨自駕駛小型普通客車從岳父家返程,行駛至半路時撞到路邊房屋臺階,造成該房門檻、大門等受損,隨后周圍住戶報警,績溪縣交通管理大隊民警趕到后,發現唐某有酒后駕駛嫌疑,經檢測,唐某血樣中乙醇含量為188mg/100ml。績溪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認定,唐某在本起事故中負全部責任。案發后唐某與房主葉某達成協議,賠償葉某財物損失12000元,葉某對其表示諒解。 唐某作為機動車駕駛員,理應具備更專業的職業素養,規范操作安全駕駛,堅決杜絕僥幸心理,其卻違反國家法律,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輛。經法院審理認為唐某的行為構成了危險駕駛罪,因其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且當庭認罪悔罪,與被害人達成賠償協議并取得諒解,可以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前述一審判決。 法官在此溫馨提示:酒后抱著僥幸心理駕駛,查處被罰事小,一旦釀成事故,輕則造成財產損失,重則吞噬他人性命,因此,任何車輛駕駛人員,都要嚴格約束自身行為,遵守交通規則,一旦接觸酒精飲品,為了自身以及他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絕對不能再駕駛車輛。(楊美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