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績溪視窗 > 文章詳情
績溪法院率先落實“約見值班律師”制度 作者: 周 惠 文章來源:績溪視窗 點擊數: 9229 更新時間:2018/11/9 16:03:04
績溪法院率先落實“約見值班律師”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最新修正版于2018年10月26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績溪法院刑事審判庭分管領導及時下達組織學習的通知,并要求刑庭立即對法律文書的條文及時更新,確保文書適用法條準確,切實保障案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為準確落實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刑庭及時修改了包括出庭通知書、權利義務告知書等文書樣式,對照調整適用法條條款,避免出現條款與內容不一致的情形。 此次《刑事訴訟法》的修正,增加了約見值班律師制度、速裁程序,進一步強化對被告人合法權益保障的力度和提高刑事審判質效。刑庭及時在被告人權利義務告知書“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一欄中新增“有權約見值班律師”,并在送達起訴書時告知其相關權利,針對需要約見值班律師的當事人,幫助引導其約見值班律師。權利義務告知書中還新增告知速裁程序內容,對檢察院建議適用速裁程序的案件,送達起訴書時向其告知認罪認罰從寬處罰法律規定以及速裁程序的相關內容,確保當事人真實自愿出具《認罪認罰具結書》并接受速裁程序審理。 績溪法院刑庭時刻關注法律的修訂,及時更新并運用于司法實踐,確保被告人的訴訟權利能夠及時行使,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周 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