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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某到績溪出差順手牽車吞苦果 作者: 胡超 文章來源:績溪視窗 點擊數: 9143 更新時間:2018/11/13 12:34:48
舒某到績溪出差順手牽車吞苦果
近日,績溪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盜竊案,一審以盜竊罪判決被告人舒某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舒某系廣州某服裝公司員工,到績溪出差。2018年9月24日中午12時,舒某閑逛至績溪縣龍川大道某煙酒商行處,看見一輛“雅輝牌”黑色踏板式電動車的鑰匙未拔,遂臨時起意,將車偷騎至其下榻的賓館。經鑒定,被盜電動車市場零售價格為2656元。當日下午14時,舒某在其下榻的賓館被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舒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656余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鑒于其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且案發后,舒某所盜贓物被追回并返還被害人,對其可酌情從輕處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審判決。法官寄語:本案中舒某因一念之差給自己人生畫卷抹了一道黑色,其本人亦悔恨不己。我們應當做到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不要以為小偷小摸只是道德品質問題,觸犯了法律的行為均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構成犯罪的則依法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輕則判處罰金,重則失去自由,為了不義之財而鋃鐺入獄,身陷囹圄,則悔之晚矣。(胡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