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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條建議,銀行立即整改 作者: 程紅云 文章來源:績溪視窗 點擊數: 9098 更新時間:2018/12/27 17:02:05
法院一條建議,銀行立即整改
近日,績溪法院向具有協助義務的單位某銀行發出一條司法建議,引起了該銀行的高度重視,并立即作出反應予以改正。 績溪法院在審理原告周某某訴被告朱某某、被告汪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兩被告共同委托訴訟代理人某律師事務所律師在舉證期限內提出書面申請,要求調取兩被告在某銀行的交易記錄。該案承辦法官審查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向申請人簽發調查令,明確了相關協助義務單位應當提供的證據內容及拒不提供或不如實提供的法律后果。當該律師持調查令到銀行依法調取相關證據時,卻意外遭到拒絕,銀行相關部門負責人還出示了內部規定,認為《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調查令的實施辦法(試行)》不屬于法律法規,不予遵照執行。 承辦法官得知這一情況后,立即向該銀行發出司法建議書,并親自上門,對該單位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了法治宣傳,告知調查令是當事人在民事訴訟中因客觀原因無法取得自己需要的證據,經申請獲人民法院批準,由法院簽發給當事人的訴訟代理律師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所需證據的法律文書。并且強調了拒絕履行法律義務的嚴重后果。該負責人也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表示立即向主管領導和上級行請示并將結果及時函告。 此后不久,該行便電告案件承辦法官,表示尊令執行。目前,該民事案件已順利審結。(程紅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