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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刑 作者: 周 惠 文章來源:績溪視窗 點擊數: 9309 更新時間:2019/1/16 10:07:55
方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刑 近日,績溪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以被告人方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2017年9月的一天,被告人方某駕駛自己的汽車,載豐某某到宣城市購買冰毒,后方某駕車行使至宣城東高速路口附近,二人在車內以燙吸的方式吸食冰毒。11月17日下午,被告人方某駕駛從朋友處的借來的汽車,載豐某某、邵某某至宣城市購買冰毒,后方某駕車至寧國服務區,豐某某和邵某某在車后座以燙吸的方式吸食冰毒;當晚8時許,被告人方某又駕駛朋友的汽車,載豐某某至績溪縣臨溪鎮孔靈村高鐵橋下,二人在車內以燙吸的方式吸食冰毒。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方某違反國家毒品管理法規,兩年內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為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方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綜合本案各個情節,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周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