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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又雙叒叕偷再次入獄 作者: 黃文靜 文章來源:績溪視窗 點擊數: 9517 更新時間:2019/6/17 10:24:17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可偏偏就有人總動歪腦筋,想不勞而獲。近日,績溪法院審結一起盜竊案,被告人胡某曾因盜竊被判刑,在取保候審期間,又實施盜竊行為,法院依法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九千元。這究竟是人性的泯滅還是道德的淪喪? 今年43歲的胡某是績溪縣華陽鎮人,沒固定職業,曾因犯搶劫、盜竊罪,于1994年8月被績溪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刑滿釋放后,仍不思悔改,又因盜竊罪分別于2013年、2015年、2016年被判處有期徒刑。2018年12月13日,再次因犯盜竊罪,被績溪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在二審期間,被取保候審的胡某竟“重操舊業”,于2019年2月13日凌晨,至績溪縣某商行,攀爬玻璃門從縫隙中進入店內,竊取各品牌香煙共計16條。盜竊得手后被告人胡某將所盜其中12條香煙銷贓,得款5000余元;其余4條香煙藏匿在其朋友汪某住處。經鑒定,被盜香煙總價值為人民幣10700元。案發后,公安機關在胡某處扣押現金4110元,并將汪某處扣押的4條香煙退還給被害人。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107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本次犯罪行為發生在前罪判決生效執行之前,依法應實行數罪并罰,連同前罪,法院遂作出前述一審判決。 胡某一次又一次觸碰法律底線,這是法律、社會所不能容忍的。胡某對自己所犯的錯誤缺乏深刻的認識與及時的檢討,屢次不改,危害社會,理應受到法律的懲罰。 (黃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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