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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一只包 獲一年刑 作者: 蘇強 文章來源:績溪視窗 編輯:江來國 點擊數: 9464 更新時間:2016/5/18 10:04:06
因盜竊多次獲刑的邵某出獄后依然不思悔改,再次因盜竊被送入看守所。近日,績溪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判處邵某有期徒刑一年,罰金八千元。 2016年3月15日,邵某至中國人壽股份有限公司績溪支公司三樓,趁無人之際,盜走許某放在辦公室的一只淡紫色手提包。包內除了現金以外,還裝有1條黃金項鏈、1條鉑金項鏈、1條黃金手鏈及銀行卡等物。經鑒定,被盜財物價值人民幣10566元。當日,邵某便被抓獲,公安機關從其住處扣押了盜竊物品及部分現金并發還被害人。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10566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邵某曾因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滿釋放后,在五年以內又故意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其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被盜財物大部分已發還被害人,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一審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