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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溪縣:“四步走”全面加強扶貧資金績效管理 作者: 財政辦公室 文章來源:績溪視窗 點擊數: 8900 更新時間:2019/11/26 9:03:45
績溪縣:“四步走”全面加強扶貧資金績效管理
為規范和加強財政扶貧資金使用管理,突出脫貧成效,強化監督管理,保證扶貧資金的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切實提高扶貧項目資金使用效益,績溪縣積極探索,“四步走”全面加強扶貧項目資金全過程績效管理。一是科學設定績效目標。按照“誰申請資金,誰設定目標”的原則,資金使用單位合理設定項目績效目標,由行業主管部門從目標的完整性、相關性、適當性、可行性4個方面進行審核。未按照要求填報績效目標申報表的項目,原則上不得納入扶貧項目庫。審核通過后,行業主管部門將扶貧項目績效目標報送財政部門備案。扶貧項目資金績效目標審核通過后,原則上不作調整。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整的,應當按照績效目標管理要求辦理。扶貧項目變更調整的,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同步調整績效目標。 二是加強執行過程監控。采取“線上+線下”雙向發力,全面強化扶貧項目過程績效監控。在線上,依托財政扶貧資金動態監控平臺,對“指標分配、項目管理、資金支出”全流程進行跟蹤分析,對疑似問題自動預警示警,實現扶貧資金運行過程可記錄、風險可預警、責任可追溯、績效可跟蹤,提升扶貧資金使用的精準性和有效性。在線下,開展扶貧資金績效目標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實時掌握績效目標實現情況,發現存在問題的及時予以糾正促進扶貧資金全過程績效管理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 三是強化扶貧項目驗收。項目完工后,縣級組織主管部門、扶貧、財政部門進行竣工驗收,實地察看項目建設任務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對于基礎設施類項目,逐項確認建設內容、標準是否符合績效目標。對于產業發展類項目,重點突出核算項目收益。已經兌現收益的扶貧項目通過合同、票據等憑證體現收益的真實性、合理性。尚未兌現收益的項目則嚴格按照《績溪縣扶貧資產管理辦法》《績溪縣扶貧資產管理操作細則》,明確產權歸屬、管護主體、收益兌現時間,待收益到賬后及時向財政部門報送收益原始憑證。 四是組織開展績效自評。運用財政扶貧資金動態監控平臺,組織資金使用單位開展績效目標自評,財政部門對各單位上報的績效自評結果進行隨機抽查,并按照“誰用款、誰負責”的原則,將績效自評結果和抽查結果作為有關部門和單位改進管理、調整財政支出方向和安排以后年度預算的重要依據。同時,結合財政扶貧資金績效評價,嚴格按照評價指標體系,對年度財政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及時總結先進經驗和不足之處,為全面深化扶貧資金績效管理奠定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