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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吸毒鋌而走險 再販毒二次進宮 作者: 蘇強 文章來源:績溪視窗 編輯:江來國 點擊數: 9898 更新時間:2016/5/25 8:34:17
因販毒獲刑的程某本已刪除了舊日“毒友”的聯系方式,想要開始新生活,可無奈毒癮來勢洶洶,程某遂重操舊業,走上了“以販養吸”的不歸路。近日,績溪法院一審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
2015年9月11日17時許,績溪縣吸毒人員邵某與程某經過電話、微信聯系,以1200的價格購買冰毒0.99克。18時許,程某攜帶兩小袋冰毒(甲基苯丙胺)雇車前往績溪縣。途中程某又分別從兩袋毒品中取出少許裝入另一塑料袋藏于身上供自己吸食。程某在績溪縣城老化肥廠速七汽貿公司附近路邊準備和邵某進行交易時,被巡邏的民警當場查獲。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程某明知是毒品而向他人販賣,數量為0.99克,其行為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告人程某因販賣毒品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滿釋放后,在五年以內又故意販賣毒品,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被告人當庭自愿認罪,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院遂綜合各量刑情節作出前述一審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