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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溪法院“隔空”審案 防疫審判兩不誤 作者: 作者:黃文靜 編輯:江來國 文章來源:績溪視窗 點擊數: 8951 更新時間:2020/3/4 19:04:29
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為減少人員聚集,保障當事人參與訴訟的權利,3月3日下午15時,績溪法院依托信息化技術,“隔空”審理了一起盜竊案件。 該案被告人汪某曾因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在緩刑考驗期內,汪某又因賭博輸錢萌生盜竊念頭,竊得一對“雀替”木雕,經鑒定,被盜木雕價值人民幣5333元,案發后,被告人一直羈押在看守所。3月2日上午,法院工作人員通過績溪公安內部遠程提訊平臺向被告人依法進行換押和送達起訴書副本、傳票等程序性工作,并告知被告人享有委托辯護人、申請回避、適用程序等一系列權利。 與以往不同的是,被告人沒有來到法庭,而是在看守所通過指揮系統與提訊平臺進行視頻連線參加遠程審理。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在另一端的被告人,通過視頻系統進行可視對話,就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進行陳述,控辯雙方就證據和法律適用等方面進行了法庭質證和辯論,整個庭審過程緊湊流暢,庭審現場配備的超大屏幕,畫面清晰、聲音傳輸無失真,很好的還原了現場環境,營造了庭審的嚴肅氛圍。 被告人最后陳述后,審判員基于控辯雙方對犯罪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且被告人自愿簽字具結,遂進行當庭宣判。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六千元,同時撤銷原判決中的緩刑部分,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二萬六千元。 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回答記者提問時談到,績溪法院一直致力于通過科技手段,打造全新庭審模式,在“非常時期”采取“非常舉措”,有效降低押解風險,大大提高審判效率,節約司法資源。(作者:黃文靜 編輯:江來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