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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犯強奸罪入獄 妻子訴請離婚獲準 作者: 文章來源:績溪視窗 點擊數: 9614 更新時間:2016/7/8 13:21:13
丈夫程某因強奸罪被判入獄,傷透了妻子陳女士的心,陳女士遂向績溪法院起訴,希望與程某離婚。2016年7月6日上午,法官前往杭州市某監獄,審理了這起特殊的離婚案件。 陳女士和丈夫程某于2003年登記結婚,并育有一子。為了維持生計,兩人一直在杭州務工。2016年4月,程某被杭州市某法院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陳女士得知后傷心欲絕,憤而向績溪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受理時,陳女士向立案法官傾訴,程某本來就喜歡賭博,已經鬧得生活雞犬不寧,嚴重損害了夫妻感情。這次居然變本加厲犯了強奸罪,不僅令人憤怒,也讓人羞愧難當,更不知自己該如何面對孩子。 法官考慮到程某的服刑改造和陳女士母子日后的生活問題,遂前往程某服刑地,打算通過調解妥善處理該案。案件審理過程中,法官在監獄警方的協助下,對雙方當事人做了耐心細致的釋法工作,明確闡述了程某的犯罪行為不僅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而且按最高院有關規定,應判決準予雙方離婚。經過近兩個小時耐心細致的工作,雙方終于達成了離婚協議。 為避免程某的情緒受離婚訴訟的影響,難以安心服刑,陳女士表示在程某服刑期間內會獨自承擔子女的生活費,好好撫養孩子,保證定期探視。同時,希望程某認真改造,自己一定將孩子培養成才。(許家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