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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理”到“禮”:明清徽州禮學的轉型與建構 作者: 徐道彬 文章來源:安徽大學徽學研究中心 點擊數: 9601 更新時間:2016/8/2 21:03:46
核心提示:徽州學者以禮學研究為治學重點,破“理”而立“禮”,以“禮學”代“理學”,在意識形態層面上完成了從“理學”到“禮學”的轉型與建構,在社會生活層面上也深刻地影響了一個時代的思想觀念與價值取向,并對當下社會重視傳統人文修養、講求禮儀之道、提倡廉政建設諸方面,都富有重要的現實啟示意義。 禮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精髓,也是華夏文明的標志。孔子曰“不學禮,無以立”,主張做人要有規矩,治人者也需“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中華民族就以這種儒家的禮義道德和天理人格思想,維系著幾千年來社會的穩定和發展。 作為儒家思想核心的“親親尊賢”和“仁義禮知”,體現在人倫行為上重在一“禮”字,故《禮記》有“凡人之所以為人者,禮義也”(《冠義》),“安上治民,莫善于禮”(《經解》)。而“禮”之用,則在于“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左傳·隱公十一年》。因而歷朝歷代的統治者非常注重“以禮經世”,以之為“本于人心之節文,以為自治治人之具”(顧炎武《儀禮鄭注句讀序》),上至朝廷典制,下至地方鄉約,都秉持“道德仁義,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禮記·曲禮》)的信條。即使朝廷處于“禮崩樂壞”之時,也仍然堅稱自己為“禮儀之邦”,可見“禮”的價值與意義。 朱元璋建立明朝政權過程中,曾獲得徽州大儒朱升(1299-1370,字允升,休寧人)九字箴言(“高筑墻,廣積糧,緩稱王”)的切實指導。此后,朱明王朝在意識形態上即以程朱理學為準,尤其推重儒家的禮儀之道。但在宋學傳統影響下的明代學風,隨著理學本身的發展變化,以及王陽明“致良知”學說的盛行,也逐漸“儒而歸禪”,體現在傳統禮學研究上,便是疏于對經典文本的研究,而重在律令和禮俗的實踐,“理學化”的傾向已十分顯著,甚至因闌入道家和佛教而“禪學化”了。時人對此有感:“自明季以來,風俗頹靡,僭越無度,浮屠盛行,禮樂崩壞”(魏裔介《兼濟堂文集·興教化正風俗疏》),譬如“喪禮,俗尚七七,崇浮屠,非制也;鼓吹迎賓,頓忘哀戚,蔑禮甚矣”(乾隆《歙縣志·風土》)。明代禮學的變異和庸俗化,引起后世學者如毛奇齡、李塨、姚際恒、江永、戴震、凌廷堪等人的強烈反對。他們認為“禮有定制,不容輕議”,無論對禮書的研究和編纂,或是禮儀規則的履行,理應溯本求源,不能數典忘祖,“緣俗以行禮”;無論家禮、鄉規,抑或國制,應以經典為依據,“以古禮證今俗”。他們倡導“回歸原典”,撥亂反正,認為“時有古今,禮無古今,惟論其是非而已。古禮今雖不能盡俾世從,然為之推詳其旨,闡明其義,使后之人曉然知先型之本善,悔末流之已失,不亦可乎!”(姚際恒《儀禮通論·論旨》)于是,清初學者以群力轉入對儒學典籍的輯佚和校勘,希望重塑原始儒家關于“冠、婚、喪、祭、鄉、射、朝、聘”的禮樂秩序。這一突出現象在明清鼎革之際以至乾嘉時期,逐漸形成一派禮學研究的繁盛局面。 禮學的復興是清代學術的顯著特色,其中又以徽州學者的禮學研究最為突出。近世章太炎、劉師培、錢穆等都曾對這一特殊現象予以揭示,一致認為:“徽州之學成于江永、戴震,江戴之學自《禮》入。東原出而徽學遂大,一時學者多以治《禮》見稱”。“而金(榜)、胡(培翚)、程(瑤田)、凌(廷堪)于《禮經》咸有著述,此徽州學者通《三禮》之證也”。這種現象的出現,從學理層面而言,應是反理學的結果,即如梁啟超所言“清學之出發點,在對于宋明理學之一大反動”(《清代學術概論》)。而在民間學術層面上,徽州學者雖為朱子同鄉,對于朱熹的“尊德性”卻表現出異常的批判精神。他們由小學入經學,從復興古代禮學入手,強調“理義非他,存乎典章制度”,通過對古禮學與宋明理學的對比研究,完成了由“理”到“禮”的思想轉型,建構起一種時代思潮與地域學風緊密聯系的學術范式,體現出由明至清的徽州禮學思想,在特定區域內顯著的變遷軌跡: 明代的官方學術以程朱理學為準,而呈現在徽州地域學術的表征上,則以“新安理學”為其鮮明特色。“新安理學”在經學詮釋上承續著程朱理學微妙玄遠的天理性命之學;在禮學經典的闡釋上,傳承著宋元以來理學家“以理釋禮”的學術路徑。所以,在“禮即是理”和“存天理,滅人欲”思想的影響下,明代徽州的禮學發展也日趨“理學化”。朱升的《禮經旁注》、汪克寬(1304-1372,字德甫,祁門人)的《禮經補逸》、程敏政(1445-1499,字克勤,休寧人)的《儀禮逸經》、汪佑的《禮記答問》和施璜的《四禮要規》等,無論是對禮學思想的詮釋,或是對禮制問題的探討,都不脫性命天理的范疇,完全屬于“以理釋禮”的典型風格。因為新安理學家“生朱子之鄉,傳朱子之澤”,“羽翼朱子”,以“理學”詮釋“禮學”的方法,可以傳承理學“慎獨居敬”和“約禮以存心”的思想脈絡。 清初,徽州學者黃生(1622-1696,字扶孟,歙縣人)、姚際恒(1647-1715,字立方,休寧人)、江永(1681—1762,字慎修,婺源人)等,懲于空談心性,希冀回歸經典,重建禮學正統,于是著力趨向朱子“道問學”之路。黃生《三禮會龠》、姚際恒《儀禮通論》和江永《禮書綱目》“棄理言禮”,置宋明理學于不議不論之列,以訓詁考證手段研究古禮。為糾正朱熹《儀禮經傳通解》之失,而作《儀禮通論》和《禮書綱目》,借以消解“天理人欲”思想在徽州的影響,在一定程度上開始了從“理學”到“禮學”的過渡和轉型。江永則是這一時期宋明理學轉向清代考據學的關鍵性人物,其學以矯正宋明理學空疏之弊而溯求于上古典章制度的研究,由虛理轉向實證,由宋學轉向漢學,有破有立,開創了“皖派”學術的一代新風。其遺著20種,多為禮樂之作,收入《四庫全書》者達16種之多,如此殊榮在清儒中確屬少有。在江永的啟示和影響下,徽州出現了一批杰出學者和禮學傳世之作,如戴震《學禮篇》、金榜《禮箋》、程瑤田《通藝錄》、凌廷堪《禮經釋例》、胡匡衷《儀禮釋官》、胡培翚《儀禮正義》、俞正燮《癸巳存稿》等,展示了傳統禮學研究和實學意識在清代的變遷與興盛,也體現出徽州學者在這一過程中的卓越成就。同時,清代徽州禮學思想體系也由此得以形成,并為后世學者關注和推崇。 戴震(1724-1777,字東原,休寧人)是反理學的急先鋒,治學強調“為學須先讀《禮》,士生千載后,求道于典章制度”。他認為圣賢之禮是對人性的合理約束,通過禮的培養,可以增進人的慈善之心和人文關懷。其《學禮篇》就考證先王的立政根本與民眾的行事法則,突出“禮”的秩序性及其人倫規范,用以彰顯人的道德意識與講信修睦的社會意義。《孟子字義疏證》一書通過“理”與“禮”的文獻實證與義理解讀,用“以詞通道”的方法對程朱理學進行徹底批判,劃清了實學與理學的界限,開創了“皖派”學術“實事求是”的新境界,較之于江永置宋明理學于不顧,而暗中棄“理”言“禮”的做法,可謂有膽有識。他的“體民之情,遂民之欲”的學說為封建社會末期的民眾,尤其是工商業階層的生存與發展提供了理論支持,“啟導了十九世紀新理學的一線曙光”(侯外廬語)。與戴震同時代的一批徽州學者如程瑤田、金榜、鄭牧、汪梧鳳、洪榜、洪梧、汪肇龍等人,對禮學研究多有造詣,對“理”與“禮”的思想考證也有所闡釋,認為古人為“學”就是習“禮”,修齊治平即是一“禮”字。稍后的凌廷堪(1757-1809,字次仲,歙縣人),即以《禮經釋例》和《復禮》三篇闡釋了“舍禮無以言學”及“圣人之道,一禮而已”的主張,推進了清代禮學研究在思想領域的突破性發展,其“以禮代理”的學術倡導,與戴震“以理殺人”的學說一起,引領了周圍學者把目光由內在學術思想的爭論,轉向了對外在社會制度層面的密切關注。 清季,以“績溪金紫三胡”(胡匡衷、胡秉虔、胡培翚)和俞正燮為代表的徽州禮學家,更將江、戴的禮學研究與“理欲之辨”的思想發揚光大。胡培翚(1782-1849,字載屏,績溪人)親炙于凌廷堪,又涵濡先澤,博聞篤志,發揮乾嘉樸學之長,成《儀禮正義》四十卷,對禮學經典加以補注、申注、附注、訂注,弘揚江戴之學,秉承凌氏“以禮代理”思想,由研治古禮而倡導“立保甲以衛鄉,建義倉以贍孤寡”,尊親收族,恤黨赒里,抱經世之才,論治以富民為本,既著力在經典考證和躬行踐履,更注目于民眾的修身與齊家。俞正燮(1775-1840,字理初,黟縣人)主講書院,為“經師人表”,治學以禮為本,通經以致用,主張推行五倫之禮來整治社會,借以端正人心和社會風俗,尤為關心邊疆的歷史和發展、婦女的生存與地位,在一定程度上把儒學思想從宋明理學的形而上,轉向于“以禮為用”的實踐形式,有力地促進了禮學研究與現實社會協同發展的進程。而其熱心國計民生的經世思想,也為晚清的社會變革提供了思想準備和理論支持。 徽州學者以禮學研究為治學重點,破“理”而立“禮”,以“禮學”代“理學”,在意識形態層面上完成了從“理學”到“禮學”的轉型與建構,在社會生活層面上也深刻地影響了一個時代的思想觀念與價值取向,并對當下社會重視傳統人文修養、講求禮儀之道、提倡廉政建設諸方面,都富有重要的現實啟示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