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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開出“最美罰單“引發熱議 作者: 文章來源:鳳凰安徽 點擊數: 10195 更新時間:2016/8/3 8:24:21
原標題:交警執法“手下留情”需“情有可原” 近日,安徽桐城交警開出的“最美的罰單“在網絡上引發熱議。這張罰單上并沒有填寫扣分與罰款,而是交警手寫的警告:“前面有停車場,下次注意。”考慮到外地車輛,或許不熟悉本地路況,交警在執法時 “手下留情”,這樣人性化的做法也得到了大多數網友的贊同。
對于法律法規,我們通常“法不容情”,觸犯法律,就該受到相應制裁。但從執法的角度看,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執法者在處理相關違法違章過程中,確實存在一定的人為操作空間,我們姑且理解為“情”。而這樣的“情”和“法”的有機結合,才會使得我們的法制做到寬嚴相濟,張弛有度。當然這對執法者提出了新的挑戰,如果執法者能做到公正嚴明,則會促進事物向著美好的方向去發展;如果存在存私舞弊行為,那無疑是抹黑了國家的法治精神。在這一背景下,無論是執法者還是被執法者,知法、普法、守法都顯得尤為重要。 所以就上述示例來看,交警如果嚴格按照交通法的相關規定,則車主違章停車或將面對罰款、扣分的懲罰,當然這也無可厚非,不會引起特別的爭議。但交警正是考慮到外地車牌的情況下,車主或許是因為不太熟悉本地路況導致違章停車,所以才會在給出“前方有停車場”友情提示的基礎上,再給出“下次注意”的書面教育,況且教育或警告,有時也是對輕微違規的一種懲戒措施之一。 我們知道,開車有時確實存在一些視線盲區,也有一些非故意違章,或緊急情況下導致的違章、違規。總言而之,交警的“手下留情”還需建立在違章違規者“情有可原”的基礎之上。 其實像桐城交警這樣人性化執法的例子,也并非第一次見,前不久也有新聞報道說,在上海一輛違規停放在車輛在車門前展示一張卡片,卡片上顯示自己去接孩子,十分鐘便回。但交警還是給予了這個車主開具了罰單,并且在旁邊附上了字條“我等了10分鐘。”如果車主真的在10分鐘內回來了,那么交警也會顧忌到幼兒園接孩子的特殊原因,給予一定的照顧而“手下留情”,但這個車主卻把“接孩子”當做自己違章卻不接受法律制裁的擋箭牌。 在正常社會生活中,我們往往扮演的都是“被執法者”的角色,當我們看到交警這一執法者的角色出現“手下留情”的做法,多半都會豎起大拇指,給予點贊。其實桐城交警的行為更是彰顯了法治社會中執法者人性化的一面,交警的這種善意與罰款扣分的目的都是為了讓車主知法、守法,但起到的效果截然不同,前者讓大家感到皆大歡喜,后者則會讓被執法者悶悶不樂。 方啟華,筆名靜水、近水。詩人,時評作者,鳳凰網安徽頻道特約評論員。1986年生,安徽無為人,農民出身,大專學歷,現居合肥。 評論文章多次榮豋鳳凰網、天涯、華聲網、太湖明珠網以及新加坡《聯合早報網》等各大知名網站首頁展示。部分時評及散文作品也常見于《新安晚報》《揚子晚報》《人民法院報》等數十家媒體報刊,自編有雜文集,另著有詩歌、散文、小說等文學作品數百萬字。 |